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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1 14: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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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坐在遮阳伞下,面对一片绿茵茵的人造草皮,背后是巨轮舰首般高高翘起的八万人体育场北看台。
       来上海是为了我的一双膝盖,二十多年的业余足球生涯让它们不堪其累,越来越难以支持我作为一名组织型后腰的护球能力和精准长传。在网上挂了第六人民医院骨科专家号,上午八点前取号,门诊排在下午两点,中间有六个小时需要打发。从火车站赶往医院的途中看见八万人体育场,那是每一个球迷的圣地,正好借此机会朝拜一下。球场巨大巍峨,即使在没有比赛的空旷场地里,依然感受得到山呼海啸的呐喊,轰然翻滚的人浪以及所向披靡的激情。
       一圈转下来刚过九点,面前是阿迪达斯足球公园,一排七人制的小场地,几组人正在踢比赛,场边有桌椅和遮阳伞。六十元一张门票,再加十五元面包,两元钱矿泉水,我决定在这里待到下午。
       正对我的场地里有一帮小娃娃,幼儿园大小的孩子,由教练带着踢球。他们像一群趔趄的雏鸭追逐着小号的足球跑得摇摇晃晃磕磕绊绊,煞是可爱。他们的可爱还有一个原因,每一位小孩的装备都精致合身,袖珍的球衣球裤,及膝运动长袜,玩具一样的小球鞋,仔细一看,全是国外知名运动品牌。
        坐了一段时间,和煦的阳光使我有些困倦,懒洋洋的视线逐渐模糊。上海、球场、奔跑的孩子、品牌球鞋……似乎什么在叩响记忆中的一扇门,那门缓缓打开,纷纷坠落的时光尘埃中,我恍惚看到一个年轻的身影,斜背帆布挎包,神气,坚定,飘逸……
       在我童年的弄堂里有一个带着两个孩子的寡妇,别人叫她“大宝”。大宝是环卫所的掏粪工人,每天凌晨三四点钟她就穿梭在城市里的各个公共厕所之间, 把粪池里的粪便舀进一辆木头制作的粪车,然后拉到河边的中转站。当时的农村极其欢迎这种人造有机肥,我们看来污秽不堪的废弃物在乡下人眼里可是一年收成的保障,所以每天中转站外的河道里总是停满了求粪若渴的水泥船。城里人一天的排泄量根本不愁销路。最快半年后,曾让人掩鼻而过的恶心物质就以一种自然的形式香喷喷地循环到每家每户的餐桌上。作为这种良性循环中叫人避之不及的一环,大宝从不把她工作中遭人嫌弃的那部分带回弄堂里,早上街坊们看到停在她家门口的总是一辆被洗刷得干干净净的粪车,没有半点工作中沾染的气息。
       那时候,早市的副食品都是凭票购买且供应不足,起晚了就买不到。后半夜起床的大宝就成了懒人们的托付。每天收工后,她挨家挨户分发堆在粪车上捎回来的蔬菜,鱼,肉,豆腐干……都是没有包装直接搁在粪车顶板上。在被窝里睡享其成的人们也不好再讲究,只需收敛起活跃的联想,这些坐过特种车辆的食物入口时就不会存在任何障碍。至于大宝,她乐于成为弄堂里的义务采购员,并看作是邻居们对她粪车和人品的认可。
        大宝有两个儿子,叫强强的大儿子有着传说中老大固有的憨厚,说白了就是傻。由于这特征过于明显并且被发扬光大到了课堂上,在众多老师的呕心沥血付之东流之后,强强小学没念完就退学回了家,一直待到十七八岁也没找到份工作。
       再傻的人也会有一两项过人之处,强强的过人之处是对财富有着极高的认知度。强强有个铁皮盒,里面是历年来大宝给他的压岁钱,他一分也没花过,共攒了三块多钱。常有人和强强开玩笑,“强强,铁盒子里是你讨老婆的钱吧?”他就会憨笑着把铁盒抱得紧紧的,就像是怀抱着未来的媳妇。数学很差的强强对盒子里钱的数目却记得很牢,在没人的时候,他把钱摊在床上,一张张一枚枚排列整齐,反复清点,犹如一个财主在心满意足地欣赏自己的万贯家财。
       大宝的小儿子我叫他小兔哥哥,我至今不知道这是他的大名还是外号,反正所有人都叫他小兔。多年后每当看到“静如处子,动如脱兔”,记忆就会立刻提醒我想起从前的邻家哥哥,八个字的形容几乎是为这个十四五岁的少年量身定做的。刚进入青春期的男孩身上还见不到健硕的肌肉,但瘦削的身子并不孱弱,有着春天河岸柳枝一般的清新柔韧。用如今的眼光来看,小兔是一个具有出众的身体素质和运动天赋的体育奇才。
       小兔哥哥是附近一片里我最愿意纠缠的人,对于一个比自己小一半岁数的鼻涕娃的追随他从不厌烦,他的亲切纵容了我孩子气的蛮横,甚至有求必应地成为我的坐骑。旧时的街巷里时常爆发出我在小兔后背上颠得如同台阶上滚落的笑声。小兔背上我后仍能跑得飞快,看似并不粗壮的男孩实则有着惊人的力气与身体协调性,我伏在他背上感受着轻松的起伏和耳边掠过的风,还有一种对可亲之人的依恋。
       还记得被父母长辈怀抱的感觉,那是一种笼罩般的呵护,在得到爱抚的同时也失去了自主行动的能力。小兔平稳的脊背给了我自由翱翔的畅快,在速度和震荡中冒险,同时又感到踏实安全。似乎融入了年长的身体,幼小的我提前体验到青春的活力和发育期的身高视野。
       小兔驮着我奔跑的终点是学校的篮球场,他一出现在球场边就受到了热烈的争抢,几方的人都像被围困的孤城盼到援军一样兴奋,争吵着邀他加入己方。这时我已从年轻的脊背滑落到地面,脚下软绵绵,头晕呼呼地瞧着那帮人争抢我的小兔哥哥。每逢这样的时刻,心里总是充满骄傲,仿佛我是那个一脸平静笑容的篮球高手的一部分。
       小兔打篮球前都会先把脚上的鞋子脱下来叠在一起放到篮球架下赤脚上阵,那是一双对小兔来说不合脚的布鞋,而且破损严重,是若干年前大宝照着强强的脚型做的,后来强强脚大了穿不上了就到了小兔的脚上。
       在那个年代,如果你晚来一步不幸成为家里的老二,如果你是弟弟上面有哥哥或者是妹妹上面有姐姐,那么就永远别想有新东西。老大穿下来的衣裤、鞋袜、帽子无论多破旧,只要能缝补,老二就是当仁不让的继承者。这在当时的多子女家庭中理所当然,几乎没有哪个后来者会抱怨父母的偏心。我见到过更惨的——贫困人家的小弟穿着姐姐的花衣花裤,缩着身子躲在弄堂转角或电线杆后,孤独遥望小伙伴们的欢闹,一脸羞愧与哀伤。
       就算那鞋合脚小兔也不会穿上球场,他爆发力十足的急停,急起,急转,没有哪双用旧布料做的鞋子经得起如此这番的冲击。那个时候的小孩虽然顽皮,有着与当今的熊孩子们不相上下的破坏欲,但他们大都很早就学会了珍惜,懂得体谅大人的艰辛。
       小兔哥哥打篮球的时候我就去一旁的沙坑里玩沙,远远的只要一抬头就能轻易从球场上众多奔跑的身影中找出他,他的敏捷使他格外突出,在慢镜头般移动的人丛中灵巧闪展的就是那个出类拔萃的篮球小子。
       回家我通常是自己走回去的,不是兔哥打球累了背不动我,是趴在他被汗水湿透的背上实在不舒服。这时他会搀着我的手走在街上,他的手烫呼呼的,湿答答的头发经过手指胡乱的梳理反倒柴草一样蓬乱。他会突然像刚从水里出来的狗狗那样甩起他滴汗的头发,汗水溅到了我脸上,我大惊小怪地尖叫着甩开他手向前跑去。他轻易地抓到了我,叉着胳肢窝把我举到脸的高度,将满头的快乐洒向无处躲藏的我。我俩的欢笑招来路人的目光,匆匆的脚步间他们动容眺望一对兄弟的手足情深……
       幼儿园娃娃退场后,来了帮二十来岁的青年,看着他们猛冲猛撞,毫无技术含量的进球后放肆得意的模样,特别想加入比赛去教训他们一番,让他们瞧瞧什么是球技,什么叫意识,什么又该称作团队精神。按捺住蠢蠢欲动的球瘾,我不禁为自己的心态感到可笑,我不也是从那个阶段过来的么,在有爆发力有耐力的年纪不懂得将这些优势合理地用到圆滚滚的皮球上,可是等到有了技术、配合意识、战术素养,强壮自如的身体又开始和我渐行渐远。如今,我越来越依赖经验踢球,那些经验是用无数次比赛里的怯场、莽撞和失误换来的。但是,有一些天才就不必经历这些,他们生来具备运动智慧和比赛气质,初登大场面即展现出高人一筹的竞技能力,就像十七岁的贝利,十六岁的布冯,十五岁的小兔哥哥。
       我清楚地记得那场篮球比赛,对手从一个很远的地方坐了几个小时的汽车赶来挑战,这种级别的交锋在当时极为难得,一度引起轰动。当客队队员身着印有城市名字的运动服列队进入学校时,在场的人都紧张得颤抖起来。
        小兔无疑是主队的顶梁柱,他一个人的发挥支撑着一帮乌合之众和另一支训练有素的球队之间的对抗。
       比赛那天小兔穿的一双篮球鞋让他如虎添翼,得力的战靴使他跑动更快速, 转身更灵巧,他在对方层层包夹之下仍频频突破上篮得分,客队教练在场外气急败坏地朝场上疲于奔命的弟子狂吼:“防住他!只要防住他一个,其他人让他们去……”
       篮球鞋真正的主人在场边趿拉着小兔的破布鞋兴奋得双脚不停乱动,仿佛他的脚也随那双球鞋一起被球队的头号主力带到了篮筐下。
       孤军奋战让小兔的体力损耗极大。终于,他满面通红气喘吁吁的向场外做出要求换下场的手势。替补他的正是球鞋的主人,于是场边的换人仪式成了手忙脚乱的换鞋动作。
       没有了小兔,赛场上的平衡立刻被打破,客队呈现一边倒的优势,在场边大口喝水大口喘气的小兔心急如焚。得到片刻休整,他立刻要求重返球场。同样的换人,同样仓促地换鞋,边线处又是一派乱糟糟的景象。
       重新上场的小兔采用了一种节省体力的打法,他充分利用队友们的帮助,一改之前的单打独斗,而是掌控节奏,时而看准机会突然闪击,时而拉扯出空档传球给同伴。对手针对性的防守在小兔飘忽的走位里漏洞百出,与此同时,主场的角色球员们开始被激发出各自的能量,他们在兔首领魔术师般的调度下,多点开花纷纷得分,使得客队顾此失彼,疲于奔命。正当场边的观众为即将到来的逆转群情激奋的时候,小兔踩在了跑散的鞋带上,随着异口同声的惊呼,我们的球星重重地摔倒在水泥球场上,所有的队友都跑向了抱住腿蜷着身体的小兔,场边的人惊得都不敢出大气。不一会儿,他从围绕的人丛中令人振奋地站了起来,膝盖上缠着渗血的绷带,向裁判表示可以继续比赛。
        接下来,胜负比分不再是人们所关心的,拖着一条伤腿一瘸一拐奔跑的小兔才是唯一的焦点,大家激动地为他的每一次摆脱,每一个妙传叫好鼓掌,为他的每一次咧嘴,每一次趔趄胆战心惊……
       比赛结束,获胜的客队没有太过张扬的庆祝,似乎是觉得胜之不武。他们的教练分开人群,来到小兔面前关切地询问伤情,用力地握小兔的手,大声赞扬他的球技和顽强。这样的场面看得在场的人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大家簇拥着落败的英雄,把无言的敬意化作经久不息的掌声。此时的小兔已从球场的骁勇转为一个青涩男孩的腼腆,他耿耿于怀地把失利归咎于自己的失误,这样的自责又为赛后的气氛平添了一份感动。
        小兔哥哥的形象在我童年记忆里始终熠熠闪亮,即便他曾经犯下了一桩严重的错误也无损于这份完美。后来的成长过程中我同样迷恋过一些事物,对那股为了追逐愿望不管不顾的劲头感同身受,因此我理解他就像理解几年后的自己。我甚至还抱有这样的观点:唯有小兔那样的热切与冲动才是最真实可贵的青春。
       一向憨厚的强强和一向亲切的小兔打起来了,不同于小屁孩抱在一起甩来甩去的扭打,兄弟俩惊天动地的打斗声似乎要把狭小的屋子夷为平地。我看见强强发出野兽一样的咆哮扑向小兔,小兔躲闪中的反击明显有所保留。直到大宝回到满地狼藉的家中,兄弟相残的场面才得以终止。
      “他偷我钱!”强强愤怒的指控弟弟。
        小兔在一边垂着头一言不发。终于,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把钱交到大宝手里。惊愕的大宝不敢相信听话懂事的小儿子会干出这样的事情,她气得发抖,抡起一只篮子朝小兔头上砸去,一下,两下,三下……小兔始终没有躲让,破损篮子上的竹篾划破了他的脸,他还是纹丝不动,心甘情愿的接受母亲的惩罚。
       在民风淳朴的年代偷盗是相当恶劣的行径,就算盗取家人的财物也会因此身败名裂。人们惊讶这个口碑不错的阳光少年意外堕落,最后把他列入了伪装得很好的那类坏人,这类坏人比明目张胆的坏人更坏。“真看不出来,他是这样的人!”邻居们发出感叹。
       这件丑事还一度影响到大宝帮人买菜的信誉度,人们可以心安理得地接受无偿服务,也可以无端收回信任,直到他们再次懒得早起,懒得排队。
       我被大人告诫不许和小兔接触,并且夸张地渲染,如果我不听话继续和他在一起,我也会变成一个小偷,被关进牢房!
       我八岁的心中一片破碎,这是个还不具备自主判断力的年龄,只能盲从大人的叮嘱和恐吓,将我儿时最亲密的朋友置于禁区的那头。我躲在门洞里偷看小兔哥哥依然洋溢着青春气息的走动,心中充满失落和孤独。
       有一次,我看见他笑着向我走来,我却像躲避传染病人一样惊慌失措地逃进里屋。事后,我为自己、为小兔哥哥一起感到伤心难过。
       此后的一段日子,我经常看到小兔总是灰头土脸地从外面回来,明显不是打完篮球的样子,倒像干了体力活。他面色疲惫,眼睛却越发明亮了。他一定在干什么,而且全心全意不可阻挠。我能感觉到他在做一桩大事,就是猜不出是什么样的大事。
        那是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弄堂上空展现出深沉的墨蓝。小兔衣着整洁地出现在弄堂里,他肩上斜背一只褪了色的军用挎包,年轻的身姿透出一股特别的气息——有点神气,有点坚定,还有点飘逸。
       我忍不住探身出去问:“小兔哥哥,你要到哪里去啊?”
        小兔脸上依旧是让我着迷的亲切,他没回答,神秘地笑着转过身,举起手臂指向东边。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是一轮金光四射的太阳。
       骨科专家诊室出来,我失魂落魄地沉浸在沮丧中。诊断结果:半月板严重磨损。无法修复,不可能复原,伤情仅可以维持或稍许改善,还是在从此不参加剧烈运动的前提下。
       我说:“我大老远赶来是为了让自己能继续踢球!”
       专家说:“如果再继续踢球,你六十岁以后就没办法走路了!”
       回家的列车上,窗玻璃映出我失神的眼睛,离我而去的不仅是铁路沿线的农田村庄,还有相伴二十多年的挚爱。十三岁,我有了第一个足球,后来它破了,我找来针线把它补好,补过的足球重心偏移,飞在空中像个摇摇晃晃的醉汉,但我还是为它的起死回生开心得不得了。十八岁,和一班踢野球的哥们组队首次参加市里的锦标赛,凑完参赛费没钱了,每人套一件十元钱买的老头衫上场,背后的号码是用医用胶布粘的,几次铲球就掉了,进完球裁判在我后背找不见号码,就问:“几号?”我说:“我也忘了。”婚礼上,踢球的小伙伴坐了两桌,他们那个闹腾,非让我回答:要老婆还是要足球?我扯开嗓门:“老婆!”可是婚后,每个踢球的日子我都想尽办法,找各种借口从家里溜出去。老婆把儿子扔给我,以为这样就能拴住我手脚,我依旧带上球衣球鞋连同儿子尿布一起直奔球场……以为这种用脚把皮球扫进大网的游戏我能一直玩下去,从未想到有朝一日它会戛然而止!
        铁路在前面拐弯,我看见了火车头,它正追赶着黄昏落日。此时的太阳红彤彤的,明亮却不再刺眼,和早晨的太阳有着显著却难以描述的区别……
        突然,我脑海里出现了一幅奇幻的景象:在前方的余晖中,小兔沿着倾斜的光芒,自上而下朝我走来……如同当初,他走进早晨的太阳。
       那天,小兔斜背着军用挎包从弄堂里迎着朝阳向前走去,走进了耀眼的太阳。他晃动的身影在炽烈的光线里慢慢扭曲,变小,直至最后融化……
       我自己也不能相信这幅画面的真实性,但它刻进了我八岁的眼睛,不容更改。也许是我的记忆拒绝接受某种残酷,偷偷修改了真实的影象,使它变成神奇的预言,把一场不幸的意外解释成受神秘力量操控的必然结果。
       没有人能够确实无误地告诉我,当天的小兔哥哥经历了什么。我根据街头巷尾的零碎线索,加上后来逐渐对他的理解,还原了整个事件的经过。或许细节上有偏差,或许描述的不够确切,但我可以肯定,我的还原比任何人都更接近真相,因为没人像我一样曾趴在他年轻的背上,倾听一声声砰然的心跳。
       那天小兔来到火车站,用一元八毛买了张去上海的慢车票。快车是两元三毛,他必须精打细算。他没能攒到足够的钱就开始了这趟旅程,因为码头上的工头掀去了他的帽子,看出了他的真实年龄,使他不能再混进抗货包的队伍里……踏上任何一条梦想之路都是一种冒险,而他正处在热衷于冒险的年龄。
       坐火车去上海本身就是件令人兴奋的事,骄傲的小兔才不屑于这样幼稚的满足,他有更大的志向,坐火车只是他抵达目的的方式。当其他孩子趴在车窗上贪婪地想把沿途的风景都装进眼睛的时候,小兔目光炯炯地望着某处,脸上偶尔泛起风吹草动的笑意。
       上海站出来,小兔顺利地找到了去南京路的公交站。为这次行程他事先做了充足的准备,从上火车那一刻起,一切便在他的计划之中。
       一位经常去上海出差的采购员事后透露:小兔曾经数次去他那里打听去上海的车次、路途所需的时间、火车站外公交站的位置、去南京路是几路车、几站路,连公交票价都问的清清楚楚。最后一次他跑来问:能不能从火车站步行到南京路,是不是紧跟公交车就不会迷路……
       就这样,一个从未出过远门的男孩独自来到陌生的大都市,他在浩瀚的楼宇和人群中奔跑,数次因为闯了红灯被人呵斥:乡下人,会不会过马路!前面的公交车追不上了,他停下来喘气,等着下一班车继续给他带路。我坚信小兔面对四面八方的街道时丝毫都不曾害怕,他一步步向目标靠近,无畏地如同穿行在家乡的弄堂中。
       在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里,小兔把身上全部的八元七毛钱掏给了营业员,营业员则将一只纸板盒递给了他,盒子里装着一双回力牌高帮篮球鞋。这就是小兔几个月来魂牵梦绕的期盼,也是当时所有男青年向往的顶级装备,为此小兔不惜在码头的货场上用未成年的肩膀扛起沉重的货包,不惜试图窃取哥哥视如性命的压岁钱。
       其实小兔最初的目标是双低帮篮球鞋,但当营业员告诉他:高帮八元七毛,而他的口袋里恰巧是这个数,他便鬼使神差地改变了主意。低帮球鞋六元四毛,如果没有临时改变选择,那么剩余的钱足够他买回家的火车票,还有公交车票,甚至还可以为冒烟的嗓子买两瓶汽水!
       至此,勇敢的小兔升级了他的冒险。
        他把装着球鞋的纸板盒用几层牛皮纸小心包好装进军用挎包,爬上了一列向西行驶的货运列车。我可以想象,在车厢里随货物一起摇晃的大男孩是多么的满足,他一定强忍打开包装把球鞋穿在脚上的迫切;他一定对学校的球场充满期待;他一定憧憬过属于自己的胜利……小兔在血色的夕阳里沐浴着最后的幸福。
        他跳下行驶中的火车时,迎风飘起的背包带挂到了车厢的一个扣件上,于是,这个刚刚实现了心愿,满怀喜悦的少年被隆隆疾驶的火车拖行在铺满石子和枕木的路基上……
       小兔身体的一些部分是从绵延十几公里的铁道上收集起来的,另一些则消散进了那天的晚风里,只有那只绣有名字的军用挎包是完整归来的,还有挎包里的篮球鞋,由于包得细致,鞋上没有沾染上一滴血迹。
       小兔是装在麻袋里被送回来的,我不知道大宝是怎样面对残缺不全的小儿子的。三天后的早晨,我又看到小兔家门口停着的那辆刷得干干净净的粪车,木头车身往下滴着水珠,很容易令人联想起流淌而下的眼泪,可那户门窗紧闭的屋子也如同死去了一般,寂静无声。
        难以想象,在无人的凌晨,在灯光昏黄的大街上,一个刚刚失去了儿子的母亲会用怎样的心情去怀念她为一双球鞋献身的孩子。当大宝拖着装满粪便的沉重木车从暗夜蹒跚走向朝阳时,万道光芒里我期望她像我一样能看到一个神气,坚定,飘逸的身影。我希望她像我一样认为小兔是走进了太阳,那里也有一块球场,她的孩子会永远在那里驰骋,跳跃。
       下了火车,意外地看到队长等在出站口。我在车上熬不住落寞的心情,很不坚强地给他打了一通电话。他没有把我送回家,而是去了一个我们经常聚会的地方,我的球友们已经都等在那里。
       我醉了,喝醉前大家跟我说了许多肝胆相照的话,恐怕一个绝症病人也不可能收到如此多的安慰。有人提议给我搞一场告别赛,要像劳尔在伯纳乌球场的告别赛一样感人肺腑,他们要我在挂靴仪式上也来段斗牛舞。我说斗牛舞不会,只会骑马舞。大伙起哄说也行。
       一头巨大的公牛刨着蹄子,将尖角对准了我,我动弹不得……公牛起动的瞬间变成了雷霆万钧的火车……一定是做梦!可无论如何也醒不过来……最后,崩塌的八万人体育场北看台向我压来……
        电话铃声救了我,队长打来的,问我还记不记得昨晚干了什么。我说想不起来了。他说我挨个揪住每一个人的脖领哭着问他们,认不认识一个叫小兔的人。
       “小兔是谁啊?”队长问。
       我沉吟了一下说:“小时候的一个打篮球的,是他教会了我踢球。”
       那头没声了,一定是认为我还没从宿醉中清醒过来。
       “现在你在哪儿呢?”我问,“我想把下个赛季联赛的报名费交了。”
      “你还踢啊!”
      “干嘛不踢?”
      “你六十岁以后不走路啦!”
      “我离六十岁还二十年,没准到那时已经有了人造半月板,没准到那时软骨也可以移植了。”
       “太冒险了……”
       “不冒险人还活个什么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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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2-2-1 22:58
  • 签到天数: 177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1

    发表于 2016-7-22 13: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陈建老师的小说总有一种被震撼的感觉。那种娓娓道来的文字,那种平静中流淌着的故事,在你不经意之间突然陡转,陡转得让人措手不及。
    小说是有艺术性的,陈建老师的小说艺术性很强,在整个故事中,不会让人停下,总有一种催你不断阅读的愿望,这就是艺术。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的手法,增加了故事的真实性,通过人物“我”的丝丝缕缕,刻划,描述等等,将人物立体鲜活地展现。
    很喜欢陈建老师的作品,在这盛夏里,为老师斟上一杯茶,夏安!

    点评

    好久不见,刚老师你好。 这是我一个月之前写的,参加某网站征文,结果第一轮就被淘汰了。 这篇我想表达的是:生命的意义在于对理想的追逐,每一条理想之路都是冒险之旅。当你幸运地拥有了自己的理想并全身心投入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7-22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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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6-7-22 14: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钢钢好 发表于 2016-7-22 13:37
    看陈建老师的小说总有一种被震撼的感觉。那种娓娓道来的文字,那种平静中流淌着的故事,在你不经意之间突然 ...

    好久不见,刚老师你好。
    这是我一个月之前写的,参加某网站征文,结果第一轮就被淘汰了。
    这篇我想表达的是:生命的意义在于对理想的追逐,每一条理想之路都是冒险之旅。当你幸运地拥有了自己的理想并全身心投入时,总会被旁人质疑是否值得用生命来换取,那些理性的人无论如何也不懂走在这条路上的快乐。因此,怀揣理想的人永远是孤独的。
    恰巧它的淘汰证明了这种孤独。

    点评

    哈,孤独好,现实的许多作品实在是太媚俗,只求表面技巧,不注重小说思想内涵,这是一种通病。在喜好文字的过程中,一定耐得住寂寞,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支持陈建老师的文字,本着自己的体会去写人生。握手问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7-22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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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2-2-1 22:58
  • 签到天数: 177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1

    发表于 2016-7-22 17:5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建1970 发表于 2016-7-22 14:22
    好久不见,刚老师你好。
    这是我一个月之前写的,参加某网站征文,结果第一轮就被淘汰了。
    这篇我想表达 ...

    哈,孤独好,现实的许多作品实在是太媚俗,只求表面技巧,不注重小说思想内涵,这是一种通病。在喜好文字的过程中,一定耐得住寂寞,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支持陈建老师的文字,本着自己的体会去写人生。握手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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