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2018-1-12 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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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471 天 [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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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应改称‘全民资产’
社会主义国家没有所谓的‘国有资产’,只有‘全民资产’。因为社会主义的所有制形式是全民所有制,全国,全社会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都是是属于全国人民的,全国人民才是所有资产的主人。全国人民委托他们承认,信任的政府来管理经营他们的资产,而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及其政府只是全国人民所委托的全民资产的管理经营者。
近些年来,由于城市改革,企业改制,很多地方把中小企业卖给私人。这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九条,第十条的,其间更没有重视企业职工的主人权利,而是作为政府资产出卖,引发大量的上访和群体事件。究其原因,根源是政府把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歪曲为国家政府所有制,被政府官员们称为【国有资产】。因为国家是政府管理的,那么国家资产自然就是政府资产,政府官员俨然成了全民资产的主人,想卖给谁就卖给谁,想怎么卖就怎么卖,其中滋生了大量的钱权交易,贪污受贿,化公为私的腐败问题。
为从思想理论高度提高全国人民和政府官员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的认识,恢复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提高政府官员服务于人民资产的实质认知,‘国有资产’一词应当消灭,取而代之为‘全民资产’,以正视听。
写于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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