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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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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6 08: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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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与众不同 于 2019-10-6 08:12 编辑

打官司
作者:徐东风

  每个人都不愿意打官司,都想过一个安乐祥和的生活,可官司也不是白打地,要付出代价,在刚记事的时候,一听说谁家和谁家打了官司就好像出了大事儿一般。在古装电视剧里也是这样,一说谁家摊上了官司就好像是摊上了大事儿。
  我这一生中打过两次官司,一次是为单位打的。
  那是在十几年前,单位被一个客户骗走了十多万元的货,单位便聘请了律师,一纸诉状把骗子人告上了法庭,开始的时候是有单位的副总接手的,不知道咋回事儿,又把这个案子移交到我的手里,于是副总就把这个案子的前因后果向我交代了一个清楚。律师费这个不用再说了,肯定是按案件的标的额收取的,至于其他的少不了要打点有关的法官,高档烟酒那是小事,至于如何打点的也没和我说清楚,我当然也就不好追问了。
  接手这个案子当然要找熟人了,当今中国的社会就是这个样子,有熟人的好办事儿,那也少不了请客送礼,没有熟人的就拿钱物砸呗,我于是想起了两个人,一个是初中的同学而另一个人就是曾经在我们地方干过法庭庭长的那个人,这两个人当时都在法院任职,我搞清楚他们的电话就和他们联系了,订好时间及大酒店我就如约来和他们见了面。
  大酒店当然是我们那里最好的,按当时的社会情况应该是富丽堂皇,家具、店堂相当考究,我们平时应酬时去的饭店都是中档或者是中档偏下的,一个是我们是做企业的知道赚钱的辛苦,另外一个就是,我们平时招待的客人也都是半企业半国营,去一个中档的饭店也能说得过去,可来到这个饭店我有点心里没底了,一个是不知道今天带来的钞票够不够花,再就是钱花了老板给不给报销,在这个时候一种虚荣心在我心里萌生了,反正是求别人办事就得像模像样的,在虚荣心的驱使下我心情忐忑的向楼梯走去。
  饭店是他们定好的,当然他们先我一步来到了房间,当我走进房间的时候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不堪入目的情景,我的那个老同学还有那个庭长一人怀抱里搂着一个饭店的女服务员并作出了很是亲昵的样子。看到我进了房间他们感觉有点不好意思,但我洋装没有看见,若无其事的站在了餐桌的一旁和他们寒暄了一阵按职排位的坐了下来,然后安排刚才的两个服务员上菜斟酒。
  开始我把我的来意和他们交流了一遍,他们都满口应承没问题,小事一桩,然后开始吃菜喝酒,当酒过三巡以后那种人间的羞涩便一扫而光,也许是酒精的考验吧,他们两个把两个服务员搂在怀里,坐在自己腿上喝起了花酒,那种丑陋的色彩在法官身上一览无余,竞全然不把我当回事儿,最丑陋的一幕更是让人做呕吐状,他们竟然把自己xxx从前开门里掏了出来让两个女服务员把玩,我当场就把吃的喝的全给吐了出来,本来一个很简单的场面竟然持续了三个多小时,幸亏单位里一个电话给我解了围,让我全身而退。
  后来的几次我给他们安排好酒店预付上饭费我就没再参加。我的不参与就给他们一个毫无顾忌的理由。
  经他们和骗子调解了几次也无果,我向老板建议干脆放弃吧,如果继续这样下去,还要再花很多钱。可是,在这个案子上花费的费用就占去了被骗货款的一半。直到现在也没把钱要过来。
  在那个年代,不光是法官,其他行业也是这样,更有甚者就是那些戴着大盖帽的人。办不办事儿倒是次要的,吃拿卡要成了他们的主要日常工作。当然了,也有办成事儿的。
  另一次就是我自己的官司。还要从一年前说起。
  我的一个亲戚做生意,说是拦了一单很大的买卖,资金不够向我借钱,因为我很了解我这个亲戚,做生意很有头脑,从来只赚不亏,我就很欣然地把准备给儿子买房子的钱借给了他,这笔钱是我全部的家当,也包括儿子将来的幸福。
  可是,两个月以后,亲戚进来的货全是假冒伪劣,结果被人骗了,那可是几百万元呐!我当时听到这个消息时几乎昏厥过去,慢慢的沉下心来一想骗也骗了,就是你后悔死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亲戚也因为逃债不知去向,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只好向法院起诉。
  关于这笔钱的事情,开始的时候我咨询了很多朋友,他们都说你别找律师了,找个律师还要花费一笔律师费,去司法所找个明白人写个诉状递上去,为了省钱我只好听从朋友的话去当地司法所找了一个亲戚。
  我的这个亲戚原来是一个复转军人,转业后分配到一个乡镇里任管区主任,后来被调到司法所的,乡镇的司法所主要调解一些离婚、复婚的很小的案件,再就是农村打架、吵架的纠纷,对于我这样的案件是否经办过我也不得而知。为了省钱我也只好按朋友的建议去做了。
  和亲戚联系好去了他所在的司法所,见了面我把事情的原委前后说了一遍然后把借条的复印件也交给了他,中午我请他喝了一场,临了他让我第二天再来司法所找他。
  我如约在第二天一早八点半来到了他所在的司法所,可是他不在,问他的同事都说不知道,电话也打不通,我只好坐在他的办公室里等,为了能尽快见到效果,我焦急的心情像着火一样。
  终于,到了十一点半,亲戚来了,见面就说:“到吃饭的时候了,咱们先去吃饭吧!”我于是就跟着他去了一家在乡镇上还算不错的饭店,开始我以为就我们两个,我就去灶房点了几个好点的菜然后去吧台拿了一瓶白酒,就回房间里和他说话,说话期间他说:“我出去一趟几分钟就回来。”结果确实是几分钟回来的,可在他的后面跟来了六七个人,我当时就感到莫大的压力,可后来一想也许今天是他单位请客吧!
  我们依次坐好,亲戚就向我介绍跟他来的那几个人,哇,全是他们司法所的,然后交代服务员上菜倒酒,几乎就在瞬间上了满满的一桌子菜其中也包括我点的那几个不错的菜。
  这顿饭持续了近三个小时喝了六瓶白酒还有一箱啤酒,然后就都东倒西歪的各自回去了,剩下我和我的那个亲戚,亲戚喝的舌头根子都硬了,就乌里哇啦的安排我去结账,我当时就傻眼了,可也没办法,谁叫咱求人家办事儿呢!我只好去吧台结了帐,这顿饭花去了我半个月的工资。
  第二天一大早我给亲戚打电话问问诉状的事情办好没有,可是亲戚的一句话让我心里更是堵得很厉害,他说:“你昨天也看到了,你这个事情我们全所的人都知道了,你要交点法律服务费!”我当时以为交个三百五百的还不就完了,我问:“交多少?去哪里交?”他说:“别人都交五千,看到咱是亲戚的份上你就交两千吧!今天晚上来我家吧!”
  面子不小,给我省了三千元,可去他家也不能空着手啊,买点东西吧,于是我又给他买了两条烟,一箱白酒打的去了他家。
  走到他家,他却不在,他老婆在家,他老婆看到我带着东西去了她家,很是热情,忙着给我沏茶,拿烟,然后寒暄了几句,我就问他老婆他去了哪里,他老婆说:“今晚司法局有个聚会,他去那里了!你哥走时告诉我了,让你把钱放在家里,并让我告诉你这个钱没有任何手续。”我说:“手续不手续的无所谓,我也没有地方去报销。”就这样我带着莫大的希望离开了他家回到了家里。
  后来,因为工作的关系遇见了一个律师,便和他讲起了这个事情,他的一席话让我肠子都悔青了,他们说:“你这个事情如果交给我们律师办最多三千元的律师费,连酒都不用请,从起诉到开庭全序服务!”哎,这是个什么世道呀!我连请客加上送礼花去了我半年的工资呀!
  终于,案件很快审理终结,当然是我赢了,可赢了管啥用,亲戚跑了,就是赢了法院找谁要钱去呀。
  没办法只好转交执行局。
  我以为案件交给执行局我就有很大的希望了,给儿子买房子呀,结婚呀都不是很难的问题了,因为执行局就是去执行欠债人的东西的,结果执行局又通知我交了一大笔执行费,然后我又花去了三个月的工资请他们吃饭,给他们买东西,直到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了也没看到一点希望,我只好在漫长的等待里度日如年!
  从小的时候我就对戴着大盖帽的人有一种敬畏的感觉,小的时候每当小孩子不听话的时候各家的大人就说这样一句话:“再不听话就叫老x把你带走!”再不听话的小孩只要一听到这句话立马听话了,哎呀,法律是多么的管用啊!
  老x是我们那个片区的一名警察,当时派出所只有一个人,连警车都没有,去哪个村里抓差办案一律骑自行车,老x屁股后面挂一把盒子枪和一把抓人用的手铐,警车也只有县直的公检法部门拥有,那个时候一听到警车响几乎全村的人都毛骨悚然,就连救火车路过我们村的时候也是亦然。
  后来慢慢的长大了,升入初中后就增加了一门《法律常识》课程,开始学到了一点法律知识,什么《宪法》,《刑法》,《经济法》,《民法通则》等等,当然都是概念性的东西,感觉有了法律啥事儿都好办了,社会就能清净了,没想到有了法律反而滋生了腐败的现象,随着公检法队伍的日益庞大腐败的滋生其面积也越来越广,依靠法律办事情的愿望也愈来愈望而生惧了。
  河南赵作海的十年冤案还有张高平、张辉十年冤狱不就是很客观的代表吗?造成这些冤假错案的原因什么呢?有些执法人员知法犯法,为了达到最佳效果他们刑讯逼供,诱供,对嫌疑人的权益和人格进行无限制的侮辱,在他们眼里法律和权利成为他们公报私仇的利器。他们原则上遵守的法律制度和办案标准已经被他们低劣的素质和恶劣的道德水准所冲破,面对无辜的百姓耀武扬威,张牙舞爪,俨然一堆挂有营业执照的土匪流氓。成为这个社会中一个很不和谐的污点,在这种情形下能不出现冤假错案?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一系列政策法规,要求执法部门极力配合其他各部门,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运用各个领域内的法律手段打击犯罪、改造罪犯,对各种犯罪的可能防微杜渐。它即是社会治安根本好转的有力保证,又是预防犯罪的根本措施。
  但是大多数执法人员还是好的,依法办案,为民服务是他们工作的良心和宗旨,那些不良的现象还是出现在一少数人的行为里。
  不记得是哪位作家说过这样一句话:上有腐败的神仙,下有腐败的执法官。是呀,你如果每个月的初一十五不上供神仙也不会显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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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0-6-22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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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9-10-6 09: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这些少数执法犯法的人渣欺压百姓,损害了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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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1-9-30 21:42
  • 签到天数: 2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9-10-6 14: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司法部门少数执法犯法的“害群之马”,影响极坏。
    多年前,在民间有句话流传甚广:
    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
    现幸有习主席提出“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倡廉。
    期待早日请除这些“害群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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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9-3-4 04:05
  • 签到天数: 16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9-10-6 15: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官司,还有一句:吃官司。师友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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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24 16:42
  • 签到天数: 7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9-10-6 16:2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生活中两次打官司的故事,揭示了某些法官与执法人员的贪污腐败现象。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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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1-6 21:02
  • 签到天数: 46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9-10-8 09:26: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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