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四季歌文学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鼓励中文名字)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4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和氏璧”是未经雕琢的原玉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4-15 15:44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5-15 00:31: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欢迎你来注册,这里有更多的热心朋友期待你的加盟参与。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鼓励中文名字)

    x
                                                     咬文嚼“玉”
                                            劳燕


                          6.  “和氏璧”是未经雕琢的原玉



           “和氏璧”,中国历史上著名的美玉,被奉为“天下所共传之宝”。
           “和氏璧”在千年流传中,称名繁多:一如和氏之璧、荆玉、荆虹、荆璧、和璧、和璞(《辞海》),与“随侯珠”共为天下两大奇宝。春秋时,随国君主随侯在断丘救一灵蛇,那蛇以后衔一颗夜明珠报恩于随侯,《搜神记》述:该珠“径盈寸,纯白而夜光,可以烛室”,世称“灵蛇之珠”即是“随侯珠”。《淮南子》:“随侯之珠,卞和之璧,得之者富,失之者贫。”共为奇宝。但是,千古名玉“和氏璧”自秦始皇以后便销声匿迹。
            “和氏璧”究竟是什么形状,千百年来一直为世人所困惑。千年流传中,“和氏璧”大体被传说和描绘成平圆形、上有图案和文字、中间有孔的模样,学界至今未能给出一个较明确的推测或较完整的说法。这对于东方爱玉民族无疑是一个莫大的遗憾。
            许慎《说文解字》对“璧”的定义是:“瑞玉,圆也”。
            璧之本义,是平圆形、中间有孔的玉。也即加工雕琢过成形状的美玉器件。
            我国古代在祭祀典礼时将璧用作礼器。传统祭祀天地的礼器凡用大璧,形小的璧则作饰物,用以佩挂。
            最早对“璧”的含义——璧是平圆形中间有孔的玉器提出质疑的是中国地质学先驱章鸿钊先生。他在《石雅》中指出:“和璧为玺,则名璧而形非璧矣。古之称璧,不必皆为环属,如夜光璧、璧琉璃皆是。又《左传》僖公二年,晋人以垂棘之璧假道于虞。二十三年,僖负羁馈晋公子盘飧,置璧。也岂皆有孔之器哉。”
            元好问《论诗绝句》:“少陵自有连城璧,争奈微之识碔砆。”这里,碔砆,即是像玉、包含玉的石头,即璞石、石包玉,均为未加工成器的原玉。
            1986年在全国地学史学术会上地质学家郝用威先生以《和氏璧探源》为题宣布:“和氏璧为月光石产于神农架南漳西部沮水之源的板仓坪、阴峪河一带,那里是当年卞和抱璞之处。”
    郝先生在《和氏璧探源》中说:“古人以璧为玉或美玉之通称,璧即玉也。”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孙庆伟说:“这里所谓的壁,事实上也可以说指一切精美的玉器……进一步看,璧也可以理解为一切贵重的物品代称。”
            原台北故宫博物院研究员那志良先生认为:“在《周礼》未制定之前,这些璧的用途,从文献中是找不出来的。有一个线索可寻,它是由瑗转变而来的,而瑗是环状石斧演变而来……把瑗的孔缩小而成为璧。”
            中国考古学奠基者夏鼐说:“汉代经学家在经注中,对每种玉器的形状,几乎都加以说明。但是,这些说明有很多是望文生义,有的完全出于臆测。”
            诸位先生、专家的论述,就文字学一隅,都是指出了璧的引申义。他们说得很明白,古之称璧,不一定指美玉加工雕琢后的成器,可以是未经雕琢的原玉,也可以是对原玉的称名。夜光璧、璧琉璃等就是原玉。璧之引申义为美玉,“璧人”指容貌秀美的人,“璧玉”指上等美玉等等.....
            唐李朝威《柳毅传》中的“柱以白璧,砌以青玉”,即指用精美的白玉和青玉装饰屋宇。
            甲骨文就有“辟”字。其“辟”字左上部“尸”如屈膝而跪之人。右部“辛”为刑刀象形。左下部“口”乃施刑后的伤口。故“辟”字意为以刀劈人,指大刑也。金文中始有“璧”字。“辟”与“玉”上下组合成“璧”,引申义又可释为开采来已加工了的美玉。
    从对璧字训诂,可以有又一引申义:解读为经过开采而获的脱离自然岩层的原始美玉。古代,称这种初采的原玉为“玮”。
           “和氏璧”的模样形状,世人的理解,大多基于对“璧”字顾名思义,只作本义解读,即已加工雕琢成平圆形、中间有孔的美玉。很少有人从引申义训诂、考证“璧”字。这就是“谬种流传”的基本原因。
            山东嘉祥东汉墓有“完璧归赵”石刻画像,该画像中,蔺相如手执白色的“和氏璧”,其形状就是一件比掌心略大的平圆形、中间有孔的玉器。这是东汉时对“和氏璧”模样的图像描绘,也是迄今可见到的最早对“和氏璧”模样的图像描绘。此图像中将“和氏璧”描绘成一件比掌心略大的平圆形、中间有孔的玉器。
            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中对“和氏璧”也有描写,其模样和山东嘉祥东汉墓似乎一般无二。
            学校教课书中,对“和氏璧”的解说千篇一律:“璧,古代玉器的一种,平圆形,中间有孔。和氏璧指的是楚国人卞和发现的一块玉制成的璧。”
            有的旅游景点,可以见到因“和氏璧”而制作的旅游纪念品——“卞和献玉”的雕塑或画像,这个叫卞和的,手中执的十有八九就是这种“平圆形、中间有孔的‘璧’”。有关“和氏璧”的旅游纪念品有多种,其中“和氏璧”的模样,无不是“平圆形、中间有孔的玉器”,这些雕塑或画像对于“和氏璧”模样的描绘,甚至还被申请专利,获得“和氏璧”工艺美术设计专利。
           “和氏璧”是一件平圆形、中间有孔的玉器。千百年来,似乎是不刊之论,成了世人和大多数学者都认同的定论。      
            然而,“和氏璧”的形状,并非如此。
            我们就从最早记载“和氏璧”的《韩非子·和氏》中,来找“和氏璧”的形状。
            “卞和于楚山得玉璞后,三献楚王”:第一次是“奉而献之历王”,第二次是“和又奉其璧,而献之武王”,第三次献文王,“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
            研究者对《韩非子·和氏》这段文字解读——“文王于是叫玉匠剖开玉璞,发现里面是一块宝玉,就琢成了一块璧,命名为和氏之璧’”(《考古》1986. 7)
            这类对于“和氏璧”最早最重要的历史文献的解释,明显有望文生义、主观随意曲解。可以从这段引文中看出,在解释韩非子叙述卞和献玉到命名全过程中添加了“对原玉加工雕琢”字句。韩非子原文中没有提到过对璧的加工雕琢。
           凡开採出来,没有经过加工的美玉的原石,称作“玮”,“璞”者,是指原始玉石“玮”外裹的岩石“皮壳”,“理其璞”,清理该原玉的皮壳之谓。此段说得很明白:理其璞后,果然发现里面是块宝玉,遂命曰“和氏之璧”,是对此原玉命名为璧。问题来了——理其璞后,遂命名,其间有没有“琢”?!“琢”,动词本意为雕琢,发现里面是一块宝玉后,对这块宝玉雕琢了没有 ?  答案很明白:没有雕琢。得宝和命名一气呵成,其间没有雕琢宝玉成璧的只言片语。
            卞和三献,第一次称“玉璞”,第二次改称“璧”,第三次玉璞去皮壳,得宝玉后,即命名为“和氏之璧”。从中可知:“和氏璧”只是清理了皮壳,没有进行过任何雕琢加工,故其模样应与自然产状时的玉璞大抵相同。卞和第二次献玉对所献原玉称为“璧”,显然,文王对玉命名时,是采用了卞和第二次献玉时对此“玮玉”的改称——指该原玉为“璧”,理其璞后,即就命名为“和氏之璧”,其间没有加工雕琢。故“和氏璧”的形状,应是仅仅除去了岩层皮壳、未加雕琢的原玉,与自然产状时的玉璞大抵相同。
           《韩非子·和氏》是对和氏璧最早最权威的文字记录,《韩非子·和氏》此段文字的解读,对于确定和氏璧的形状至关重要,历来对此段文字有诸多不同的解读,因而对和氏璧的形状就有不同的争辩。
            孤证不作为据,即就《韩非子·解老》,亦有对和氏璧的论述:“和氏之璧不饰以五采……其质至美,物不足以饰之”。这段文字是说:天生丽质的东西,是无须人为加工修饰的,如和氏之璧,其质至美,不足以饰之五采,天然去雕饰,不必雕琢。这个论述,可以作为和氏璧原玉的又一佐证。
            相传,和氏璧被秦始皇用来制作成了传国御玺。这固然是个传说,而从用和氏璧制传国御玺,可以推测和氏璧不会是一件已经加工雕琢成平圆形状中间有孔的礼器,由此可以辅证和氏之璧是原玉。
            对至美之原玉,不事琢饰,是及古至今玩玉、赏玉的一种至高境界。现代人对这种原玉称作“原籽”(体较小者),当代玩玉,对一块玉质和品相皆佳的原籽料,绝不轻易去雕琢成器,因为再精美的雕工也会有瑕疵,不如玩“原籽”来得好。
            罗素有一名言:“沉默,是未经雕塑的大理石,充满了潜在的智慧和美。”把玩“沉默”着的石包玉、原玉,正是鉴赏把玩这种潜在的美。
            从对于“和氏璧”最早最重要的历史文献《韩非子·和氏》这段文字解读来看,“和氏璧”可能就是这样一块仅仅“理其璞”——“劈”去了其外包石皮壳的原玉。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四季歌文学社区 ( 京ICP备14012862号-2  

    GMT+8, 2024-4-25 15:42 , Processed in 0.087043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