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君 发表于 2016-9-30 16:38:14

避讳谈趣

避讳谈趣
避讳,是指在封建社会对皇帝或尊亲的名字不直接说或写出。对皇帝及其亲属的名字避讳,是所谓“国讳”;对家族内尊亲名字的避讳叫做“家讳”或“私讳”。
皇帝是至高无上的天子,其名字自然是臣下和百姓不能形诸笔墨的,自然要避讳。如果犯讳,就是大不敬之罪。我们举几个有趣的例子,来说明古时是怎样避讳的。
唐高祖李渊的祖父叫李虎,李虎并没有当皇帝。但李渊建立唐朝称帝后,追封其祖父李虎为太祖,那么在唐朝“虎”字就成了国讳。举凡人名、地名、事物名等,凡是犯了“虎”字的,都要改。《晋书•五行志》云:“武帝太康六年,南阳献两足猛兽。”《晋书•周处传》:“南山白额猛兽”,“处乃入山射杀猛兽。”这里的所谓“猛兽”是什么兽?是虎、是狮、是豹?原来《晋书》是唐人纂修,为避“虎”字,把“虎”都改作了“兽”,具体的猛虎,成了含糊的猛兽。唐人不仅自己修书避讳改字,而且连古书中的字也要改。我们耳熟能详的成语“不入虎穴,不得虎子(或焉得虎子)”,源自《后汉书• 班超传》,到了《周书•李远传》却改成了“古人有言:不入兽穴,安得兽子。”“骑虎难下”一语,源自南朝宋何法圣《晋中兴书》:“苏峻反,温峤推陶侃为盟主,侃欲西归,峤说侃曰:……今日之事,义无旋踵,骑虎之势,可得下乎?”可是在《晋书•温峤传》中却改成了:“今之事势,义无旋踵,骑猛兽,安可中下哉!”《隋书•文献独孤皇后传》曰:“骑兽之势,必不得下。”此亦“骑虎难下”之意。因为《晋书》、《周书》和《隋书》都是唐人所修,为避国讳而改。溲便之器古称“虎子”,即夜壶。传说是汉李广与兄弟一同打猎,一箭射死一只卧虎。于是用老虎的骨头作枕头,以示征服猛兽;用铜铸成虎形为溲便之器,以示厌恶羞辱,故名“虎子”。到了唐朝,自然不可能用太祖的名讳称呼便器,于是就改称为“马子”。
遇到皇帝的名讳比较特别,避忌起来就显得很可笑。《续博物志》云:后唐末帝李从坷,因为生在正月二十三日,故起名叫“二十三”。这就引来了麻烦。大臣奏对,如果说到这个日子,当然不能犯讳,只能说“两旬三日”。如说到数字,则说“二十二更过二十四”。实在是可笑之极。
明代《国初礼贤录》云:“刘基以母丧,至家营葬事。……上时使人以手书访军国事于基。其书多自制,皆称‘御讳顿首,奉书伯温老先生阁下’而不名。”当初朱元璋写给刘伯温的信,本来是“元璋顿首”。《礼贤录》引述此事当然不敢写出朱元璋的名字,就改成“御讳顿首”。好像朱元璋当时就是写成“御讳顿首”似的,弄成了这样不伦不类的文字。
明代的权阉魏忠贤权倾朝野,也享受着皇帝一样的国讳。因魏忠贤兼掌特务机关东厂事,天启年间,凡大臣的一切奏章,都不敢直称魏忠贤姓名而称“厂臣”。更可笑的是连阁臣代皇帝拟旨,亦必曰“朕与厂臣”云云,而不称名。可见魏忠贤当时是真正的势焰熏天了。
大家所熟知的成语“皮里阳秋”,其实原作“皮里春秋”指表面对人和事不作评论,而内心却有褒贬。因为孔子修《春秋》意含褒贬,故后人用“春秋”代指“批评”。是晋时谯国桓彝评论褚裒(字季野)的话:“季野有皮里春秋。”言其外无臧否,而内有所褒贬也。到了东晋,因为简文帝的母亲郑太后名叫阿春,为避讳改“春秋”为“阳秋”,从此“皮里阳秋”却常用,而原来的“皮里春秋”反而不彰。
我们日常生活中有些名物也与避讳有关。如我们现在常说的野鸡,原名“雉”。在汉代为避吕后(名雉)的讳而改,一直沿用至今。二十四节气之一的惊蛰,古时叫“启蛰”,汉代为避景帝刘启的讳,改为“惊蛰”,也一直沿用下来。嫦娥在汉、唐人的著作中作“姮娥”,到宋代为避真宗赵恒讳,改为“常娥”,后写作嫦娥。
除了国讳,古人还有所谓“家讳”,即对家族内尊亲名字的避讳。《红楼梦》中写黛玉读书,“凡书中有‘敏’字,皆念作‘密’字,每每如是;写字遇着‘敏’字,又减一二笔。”盖因黛玉母亲贾氏名敏故也。此虽小说,但反映了当时避讳的真实情况。
对于家讳,六朝时士人尤为重视。故官员到任,僚属必先询问上司的家讳,叫做“请讳”,以防他时在无意中触犯。去别人家访问,也要事先打听一下对方家人的名讳,以免在言谈中触及而造成尴尬,甚至误会。
《晋书•王舒传》记载,朝廷任命王舒为会稽内史,王舒以“会稽”的“会”犯了其父的名讳予以拒绝。而朝廷认为两者字虽相同而音不同(会稽的“会”读kuài),并不违反礼制,因为古时避讳有“不讳嫌名”的规定,即不避讳名字的同音或音近字。据此王舒父名与地名会稽是字同音异,应属于嫌名不讳。但是王舒仍然坚持,求换他郡。最后朝廷只好把会稽改为郐稽,王舒才勉强赴任。
晋时江统的叔父江春被任命宜春令,江统上书朝廷请求改任他处。理由是人名与职务名有同字,这样会使得僚属不得称呼其官职,子孙不得言其位号。如果本人改名字以避官职,则又违背了《春秋》不夺人亲之义(《春秋谷梁传》昭公七年:“君子不夺人名,不夺人亲之所名,重其所以来也。”),所以不宜任宜春令。朝廷接受了江统叔的意见,将其叔父改任别处
南朝梁臧逢世,父名严。在处理公文时,凡是遇到“严寒”这样的字眼,必对之痛哭流涕,不予处理回复,因而耽误公事,招致物议,终被朝廷召回。还有一位谢举,本来政绩声誉都不错,可就是一听到他父亲的名讳就哭泣不已,因而为世人所讥笑。
《世说新语》任诞篇50有云,有一次王忱去看望桓玄,玄设宴款待。此时王忱服了五石散,不能饮冷酒,就频频喊侍者“温酒来”。而这恰好犯了桓玄的父(桓温)讳,桓玄就痛哭流涕,弄得王忱很尴尬,于是赶紧告辞。倒是桓玄很豁达地说:“犯我家讳,何预卿事?”成了一则趣闻。
《世说新语》方正篇18记载,一次卢志于众坐问陆机:“陆逊、陆抗是你什么人?”陆机答曰:“就像你跟卢毓,卢珽的关系一样。”陆机的弟弟陆云听了大惊失色。出来后,陆云就对哥哥说:“何至于如此!他可能真是不知道呀。”陆机很严厉地说:“父亲、祖父海内知名,他岂有不知道的?鬼子竟敢这样无礼!”。因为卢志的问话犯了陆机祖父(陆逊)和父亲(陆抗)的名讳,所以陆机很生气地直斥卢志祖父(卢毓)和父亲(卢珽)的名字,予以报复。卢志或许并不知道陆机与陆逊、陆抗的亲属关系,是误犯了陆机的家讳;而陆机毫不客气地直斥卢志父祖的名字,则更显得器量狭隘。所以时人从这件事上,认为陆云比陆机更为优秀一些。
对于这种几乎有点变态的所谓避讳,时人已经有所非议,北齐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就说:“今人避讳,更急于古。凡名子者,当为孙地。吾亲识中有讳襄、讳友、讳同、讳清、讳和、讳禹,交疏造次,一座百犯,闻者辛苦,无聊赖焉。”大意是说,避讳太严格,会使得人无意中老是冒犯别人的忌讳,听话的人感到悲痛,也让说话的人无所适从。
更有甚者,就因为无意中触犯了对方的名讳而遭祸殃。宋人张端义在《贵耳集》中记述了两件案例。宋赵善湘之父名不陋,一次让令下属修整房子一处漏雨的地方,过后问那人修得怎样了,回答说:“今次修了不漏。”赵善湘因其触犯了他的父名,于是把该属员处以黥刑。其实属下并没有过错。按照古时礼制,“私讳不出门”。就是说,你的家讳,在外面别人是不用避讳的;其二,不讳嫌名,即同音字不算犯讳,说“漏”不犯“陋”讳。另一例,南宋京湖安抚制置使姓赵名范,其父名方。赵范在楚地时,他家有一名歌姬初到。赵问她为什么来此,歌姬答说:“因求一碗饭方到此。”赵范即因其触犯了自已及父亲的名讳而大怒,当场把歌姬杀了,直是滥施淫威草菅人命也。
古时须要避的讳太多、太繁杂;避讳的方法有改字法,空字法、缺笔法等,也名目繁多。这里只举一些有趣的例子,以见一斑,其他不一一列举。

2016-09-27

老党 发表于 2016-9-30 20:11:25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此理,《避讳谈趣》三千字小文,文后何止十年读书功。一篇好文,一堂好课。感谢平原君老师,祝老师国庆节快乐!

西唐愚叟 发表于 2016-10-1 10:44:21

拜读大作,欣赏,我学习长知识了。问好。

樟树 发表于 2016-10-6 16:43:43

{:1_211:}涨姿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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