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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的知青日记】96
《致友人:李凤珍(化名)》3
【1976年8月21日】阴
“有爱情生活的人是幸福的,为爱情而生活的人愚蠢的。”
爱情给我们的幸福是有的,但是带来的痛、造成的创伤是不可弥补的,一年来我们的爱情生活已证实。既然如此,我是决定关闭爱情的门户,让年龄随着岁月的流逝去吧!数年后再见吧!既然这样了,我不能像大头苍蝇一样死死跟着人的后面哼哼的。让那些邪恶的东西不能沾上半点,让那些女人滚得远远地,别想在我身上得到半点有趣的东西。
我亲爱的同学、战友、同志:希望你能够通过对往事的回忆,并在今后的日程里来证实我王振江是否那号人,在此我道歉,八月九日那晚上过分的行为,如果你能理解我,我感恩不尽,如果不理解我的话,我在这八年之内是不会再摸你一指头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我这日记本记载着我,欢乐的往事,记载着我辛酸的眼泪,爱情。
我不能再写下去了,只仅留下这两小本本,作为仅有的纪念,作为爱情的写照,让它来证实我贞洁的心,请你好好保存,如果我有一丝变化,你可以用此来证实我,我可以毫无怨言的死在你——把幸福寄托给我的好心人的面前,让我的尸体暴尸三日,万人唾之!
注:
1、我俩交换了《爱情日记》,彼此保管,彼此印证。
2、1977年她考上了铁路司机中专学校,翅膀硬了,傲慢了,看不起我了。
3、1980年她把自己的日记本索要回去,把我的日记本还给了我。
4、1981年初,她趁自己的例假,谎称把自己的处女给了我,并与我商定“五一结婚”,我傻呵呵地买家具、做家具、准备着迎接媳妇到家。
5、五月的一天她给我来了一封绝交信。
6、7月的一天,我在大街上看到腆着大肚子的她和她老公。
7、17年后我俩有过一次重聚。
8、又过了10年,知青下乡35周年的聚会上我们见了面,她一直回避着我。我也不稀罕主动搭理她。
9、河南有句老话儿:“非得吊死在一颗歪脖树上哩?!”“男子汉大丈夫,何患无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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