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听圃 发表于 2018-3-2 08:42:44

转帖《中华今韵》修订版序

                                                                         《中华今韵》修订版序
                                                                                    〇彤 星

  年初,杨发兴先生告知我要对所编《中华今韵》进行修订,我深表赞成;考虑到杨老已届八十七岁,劝其不可过劳。没想到,6月末杨老就来电话说,全书已修订大半,嘱我写篇序言。我深为其老而弥勤的忘我精神所感动,更念及神交十年的情谊,便痛快地应承下来。
  新时期以来,随着传统诗词的复兴,诗韵改革的呼声日高。起初,杨老因不满于所谓的“新韵书”而编成《中华今韵简编》,时在2001年。不久,《中华诗词》2002年第1期刊发星汉教授编的《中华今韵简表》和广东诗词学会编的《中华新韵府简表》,用来征求意见。2003年,杨老又印行《中华今韵简编修订本》。2004年6月中华诗词学会通过《中华诗词》公布了赵京战主编的《中华新韵(十四韵)常用字简表》(以下简称“十四韵”),推荐试行。对十四韵,杨老和我都是赞成的,但也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一些意见。正是以此为契机,我得以结识杨老,书电往来,引为同道。出于对十四韵的不满,杨老在《中华今韵简编(修订本)》的基础上,又废寝忘食地编成《中华今韵》,由中华诗词出版社于2006年4月出版。这是一部超过百万字的宏编。两年的夜以继日,已经耗费了杨老的大量心血,而修订这样一部宏编,对于即将九十的老人来说,庶几是生命的最后一搏,怎不令人肃然起敬!
  《中华今韵》出版后,我曾写了一篇《为<中华今韵>叫好》的文章,其中写道:“这是迄今为止最好的一部现代汉语韵典”,“是对七十年来现代汉语诗韵成果的最新总结,也是二十年来诗韵改革的集大成。”经过八年的检验,我觉得上述论断并非谀辞,修订后的《中华今韵》将更加名副其实。

  《中华今韵》纠正了《诗韵新编》的缺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在语言文字方面,承继民国的积极成果,以空前的力度开创工作,建树颇多,成绩斐然。1958年,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颁布了《汉语拼音方案》,使汉语语音拼写有了国家标准,现已成为国际标准。国家大力推广普通话,并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还制定和实行简化汉字,颁布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出版了具有国家标准意义的《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词典》。令人遗憾的是没有出版一部具有国家标准意义的韵书。较有名气的韵书,就我所知,是列入大学文科教材的《诗韵新编》。
  《诗韵新编》最初由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编辑,出版于1965年。197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对该书略作修订,重写了出版说明,在凡例中增加了《通押后的十八韵与十三辙对照表》,新版印刷发行,以后又多次印行,影响颇广。
  首先应当肯定《诗韵新编》是依据普通话语音编定的现代韵书。然而就其诗韵体系和编辑体例来看,基本承继了《中华新韵》,正如其《凡例》所说明的“参照《中华新韵》……分为十八部 ”,“分部韵目及韵部次序,也依照《中华新韵》排列”。只是上海古籍出版社把《中华新韵》的“十模”韵目,改为“十姑”。因此,有必要对《中华新韵》做一番考察。
  《中华新韵》名义是民国教育部国语推行委员会编定的,实际是由国语推行委员会委员黎锦熙、魏建功、卢前修订《国音分韵常用字表》(即黎锦熙、白涤洲所编的《佩文新韵》)而编定的。1941年10月10日由行政院核定公布,而实际印刷发行则在1942年秋季。以后又有《增注中华新韵》版本刊行。可见,中华民国是仿照前朝成例,把《中华新韵》作为国家标准发布的。这是推行国语(普通话前身)的必然产物。
  《中华新韵》和《佩文新韵》(即《国音分韵常用字表》)都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立韵十八部。应当说这十八韵的分立是正确的,奠定了现代汉语诗韵的基础,功不可没。
  《中华新韵》的问题出在对于旧读入声字的处理上,即把古入声字“都汇列于该韵之末,再照配归入阴平、阳平、上、去四声,这是略采‘洪武正韵’式的”。(黎锦熙《增注〈中华新韵〉序》)这样,在阴、阳、上、去四声之外,又出现了一组旧读入声字,尽管没有变更标准音值,仍然给人以这些字可以“独立”,甚至是“第五声”的认识。从根本上看,这是迁就古韵(平水韵)之入声字的表现,违背了以北京语音为标准的立韵原则(大前提)。这不能说不是《中华新韵》的一大缺陷。《诗韵新编》完全承袭了《中华新韵》的这一做法,就是在一麻、二波、三歌、四皆、五支、七齐、十姑、十一鱼各部的最后单列了“仄声·入声”,与前面的“仄声·上声”和“仄声·去声”并列起来,加上前面的“平声·阴平”和“平声·阳平”,“仄声·入声”俨然成了第五声。据此,有人公然宣扬现代诗韵分为阴、阳、上、去、入五个声调,入声不可少。这完全是《中华新韵》即《诗韵新编》在编辑体例上的缺陷所造成的,其不良影响不可低估。尽管《诗韵新编》明确宣称“以普通话字音为标准”,但由于在具体体例上单列了“仄声·入声”,就偏离了普通话语音。因为普通话只有阴、阳、上、去四个声调,没有入声调,硬要把入声加入进来,就破坏了普通话语音系统。特别是在《凡例》中还提出了所谓入声通押的A、B两法,更是和普通话格格不入的。
  而杨老编辑《中华今韵》的指导思想非常明确,就是彻底贯彻以普通话语音为标准的原则,既不迁就古音,也不照顾方音,做到了立韵依据的一元化。在具体编辑体例上采用了《诗韵新编》韵目下分列“平声·阴平”、“平声·阳平”和“仄声·上声”、“仄声·去声”的合理做法,取消了赘列“仄声·入声”的错误做法,对于古入声字一律按普通话读音分派韵目和平仄。这样就纠正了《诗韵新编》长期存在的缺陷,使《中华今韵》成为一部真正的现代汉语韵典。

  《中华今韵》克服了“十四韵”的缺点。
  “十四韵”公布于《中华诗词》2004年第6期,其韵目依次是一麻、二波、三皆、四开、五微、六豪、七尤、八寒、九文、十唐、十一庚、十二齐、十三支、十四姑。这是一个值得肯定的现代汉语韵表。首先它对流行已久的十三辙做了部分修正。十三辙自清初以来就是北方戏曲押韵的依据,虽然有目无书,口耳相传,却基本反映了北京语音系统的实际。1933年,张洵如依据《国音常用字表》编成《北平音系十三辙》,由中国大辞典编纂处出版。十三辙的辙名,也就是韵部名称由两个字组成,取法的是《中原音韵》。辙名如下(括号里的是老名):一发花(发花)、二波歌(梭波)、三皆学(乜斜)、四支齐(一七)、五姑苏(姑苏)、六开怀(怀来)、七飞堆(灰堆)、八豪条(遥条)、九侯求(油求)、十寒前(言前)、十一人勤(人辰)、十二唐江(江阳)、十三庚东(中东)。“十四韵”实际是把十三辙“一七”辙包含的韵母-i分离出来,单立了一个韵目“十三支”,如《诗韵新编》那样,这是符合普通话语音实际的。应当说,这是对十三辙的重大修正。但遗憾的是修正得不彻底,即把韵母er仍保留在齐部里。十三辙“一七”辙含有韵母i、ü、-i、er,今天看来是个杂烩,这是十三辙的一大缺陷。按普通话语音,i与ü由于发音相近,作为韵母可以通押,合为一辙(一部)也是可以的。-i是舌尖元音,与舌面元音i、ü的发音区别比较大,作为韵母,-i与i、ü是不能通押的,故把韵母-i单立支部是正确的。er是卷舌(也称为翘舌)元音,发音特殊,与i、ü、-i区别很大,作为韵母的er既不能与i、ü通押,也不能与-i通押,只能独立存在,自成一个韵部。“十四韵”仍把韵母er留在“十二齐”里,不能说不是一个缺点。《诗韵新编》虽然单立了“六儿”部,却主张可以和“五支”、“七齐”通押,即等同了十三辙的“一七”辙。而杨老严守普通话语音标准,遵从语音学的科学根据,既不从古,也不从众,力挺儿韵独立,保持了普通话语音系统的本来面目。儿韵天生就是不合群的,硬要“拉郎配”,必然是貌合神离的。由于字数太少,它很难在传统诗词和韵文中发挥作用,但在某些曲艺的“儿化韵”中却可以大显身手。它并非“聋子的耳朵——配搭”。儿韵独立可以说是杨老《中华今韵》的一大特点。
  《中华今韵》的又一特点是把韵母-i分立“九思”、“十知”两韵。《汉语拼音方案·韵母表》的注(1)明确写道:“‘知、蚩、诗、日、资、雌、思’等七个音节的韵母用i,即:知、蚩、诗、日、资、雌、思等字拼作zhi,chi,shi,ri,zi,ci,si。”这里的韵母-i实际包含两个韵母,即与声母zh、ch、sh、r相拼的韵母-i(舌尖后)和与声母z、c、s相拼的韵母-i(舌尖前)。黎锦熙在编辑《佩文新韵》时也知道这两个韵母的分别,但当时的《注音字母》只规定了一个并不用来注音的相当于-i的韵母“帀”,于是立为“五支”韵。现在来看,把-i分立两个韵更符合普通话语音系统的实际,是科学的。这样,在十八韵的基础上增为十九韵,就构成了一个科学的现代汉语诗韵体系,具有不可忽视的理论意义。
  不仅如此,《中华今韵》还确定了合理的通押办法。这办法首先有普通话语音学的根据,即由发音相近的元音作韵腹的韵母可以通押;这样韵母有:一o与e,二i与ü,三-i(前)与-i(后),四eng、ing、ueng与ong、iong。于是《中华今韵》规定:“二喔”与“三鹅”、“四衣”与“五迂”、“九思”与“十知”、“十八亨”和“十九轰”可以通押,摒弃了“姑”“鱼”通押、“庚”“痕”通押等以古音和方音为据的旧习。其次,这种通押办法吸收了一些韵书特别是十三辙的经验,能为大多数人所接受。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中华今韵》既有守成,又有创新;既具科学性,又有实用性;既可以严用,严而有据,也可以宽用,宽而有度。如果合并通押之韵,就成为十五个韵部。这十九韵(十五部)的诗韵体系是《中华今韵》对现代汉语诗韵的新贡献,是民国以来,特别是新时期以来,诗韵改革的新成果。
  有人曾对我说,《中华今韵》干脆立为十五部不行吗?当然行,如“十四韵”那样。但从灌输科学的普通话语音知识这个意义上来看,还是分立十九韵、四组通押韵较好。从普通话语音系统看,依据《汉语拼音方案》的规定,韵母有三十九个,声调分为阴、阳、上、去四个调类。所谓立韵,就是划分这三十九个韵母。我们所以说《中华新韵》立韵十八部是正确的,就是因为它实行了科学的立韵标准。一般说来,韵母由韵头、韵腹、韵尾三部分组成,它可以没有韵头或者没有韵尾,但不能没有韵腹,单独的元音做韵母,韵母本身就是韵腹。音节与音节是否和谐,即能否押韵,从根本上说是由韵腹和韵尾共同决定的,而韵腹的作用更大些,韵头的作用可以不计。有人把韵腹和韵尾合起来称为韵身,没有韵尾的韵母,其韵腹就是韵身。据此,韵身相同的韵母就可以归为一类,立作一个韵部。十八韵就是依据“同身同韵”的标准划分出来的。其缺点在于“支”韵没有贯彻这一标准。《中华今韵》把-i(前)和-i(后)分别立为“九思”和“十知”,就完全贯彻了“同身同韵”的标准,体现了立韵的科学性、统一(系统)性。同时规定“思”与“知”可以通押,又体现了实用性(灵活性)。据此,不取“十四韵”的体例而编成十五部,似乎更好些,在翻检使用上也无大碍。
  复兴中华,建设现代化强国,百多年来一直是中华仁人志士的奋斗目标。建设国家通用语言就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对于经济的发展、国家的统一乃至走向世界具有重大意义。经过百年特别是近六十年普通话的推广,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的地位已经牢不可破,这是了不起的历史功绩,比之于“书同文”毫不为过。我国的语言文字已进入规范齐备、有法可依的全新时代,是历史上任何朝代不可比拟的。去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有关部门公布了《国家语言文字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普通话。在这样的形势下,由国家行政部门经过法律程序,颁布一部现代汉语韵典,就越发显得必要了。如果真地进行这项工作,我觉得,杨老的《中华今韵》就是可以采用的蓝本。我期待这一天的到来。即使没有这一天,《中华今韵》也会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所使用。因为它是金子,总是要发光的。
  是为序。

2014年7月26日于晚得斋

(本文原载《长阳诗苑》2014年第2期)

李听圃 发表于 2018-3-2 08:47:58

这篇文章本来是想刊登在社区2017年刊上的一篇有关新韵诗词理论论述的约稿,因署名权和编辑问题最后没有上刊,但文章在新韵诗词领域的重要性还是不容置疑的。推荐给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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